各职能教辅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岁末年初、寒假及春节期间校园平安稳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8〕141号)《惠州学院校园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惠院发〔2018〕311号)和学校放假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各二级单位于近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学校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本通知的有关部署,认真排查涉及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等,持续强化“禁摩禁电”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或自身无法解决的,要立即向学校职能部门报告,并落实管控措施。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1月8日至15日,各二级单位要开展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
(一)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二级单位要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涉及防盗、防火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整改。
(二)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各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要根据部门职责对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等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整改。
1.消防安全领域:学生处、后勤基建处、资产设备处、教务处、保卫处等部门各司其职,深入开展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工作:(1)各二级单位要开展办公室、库房等部位的消防检查,及时消除隐患;(2)学生处牵头组织,放假前对学生宿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主要查处违规使用高功率电器、违规携带电动车电池进入宿舍等行为;(3)资产设备处牵头组织,对各实验室消防安全进行检查;(4)后勤基建处对电房、电路电线、用气设施、施工项目、库房、教室等所辖业务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5)图书馆对馆内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2.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资产设备处牵头,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针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资产设备处牵头,后勤基建处等部门及相关二级学院对电网线路、实验室特种设备、水电气设施等防火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4.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安全领域:后勤基建处负责,严密监控校园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好防范措施;食品安全要重点排查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5.校车安全领域:后勤基建处负责,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排查,禁止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保卫处负责禁止非法运营车辆进入校园运送师生。
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放假前和学期末安全教育周时间,集中对师生员工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防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切实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开展应急处置教育,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冬季特点,加强学生防火和防煤气中毒及烟花爆竹燃放等安全教育;针对放假师生集中离校、返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师生不乘坐非法运营车、拼装车等不安全车辆;强化学生外出安全教育,避免因踩踏拥挤等造成意外伤害。
四、做好寒假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后勤基建处做好留校学生的登记、统计工作,并明确联络方式;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严禁电动车私自拉线充电,严禁各类机动车在校园超速超载行驶。
师生放假期间集体外出实践教学、游学、实习、参观考察和社会实践等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并报职能部门备案。对承办公司及人员、车辆要严格审查把关,签订合同和购买有关意外保险。
五、加强寒假及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要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有效应对。
六、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请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填入《校园安全检查登记表》(通知栏下载),并对假期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于1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保卫处102室,电子版发保卫处邮箱(bwc@hz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529156
附件:校园安全检查登记表
保卫处
2019年1月8日